第一章 前言
(一)名称:加拿大湛江同乡联谊会
(二)宗旨:致力于湛江侨胞福祉,团结乡亲,联络友谊,共叙乡情,相互支持,同舟共济,排忧解难,沟通信息,发展经济,共同为中加两国,为湛江桑梓的经济文化交流与发展贡献绵力。
(三)性质:非谋利之社团组织
(四)注册地址:温哥华
第二章 会员
(一)凡来自湛江市五县四区的乡亲及在湛江工作或生活过的乡亲、朋友,赞成本会章程者,均可申请入会。
(二)会员分为创会会员、永久会员和一般会员。
(三)凡发起组织本会和积极参加与筹备成立本会的第一批会员,为创会会员。
(四)凡要求入会者,须经本会两名会员介绍,填写会员登记表,送本会会长、理事会议讨论批准,方可成为本会的正式会员。
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(一)会员的权利
(1)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
(2)有参加本会会议和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
(3)有本会福利的享受权
(4)在本会会议上有发言权,有批评与自我批评权。
(二)会员的义务
(1)遵守会章,履行本会决议。
(2)依章缴纳会费。
(3)参加会员大会,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。
(4)根据各人能力,为本会发展献力献策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
(一)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,会员大会闭幕后选举产生理事会履行其行政职责。理事会是本会的最高行政机构,主持处理本会的一切会务。
(二)理事会由十一到十七名理事组成,每届两年,可连选连任。
(三)本会设名誉会长、顾问、会长、副会长等职位。
(四)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一名,副会长若干名。每届两年,可连选连任,但只可连任一次。
(五)会长提名,经理事会通过,聘请本会名誉会长和顾问。
(六)在正、副会长的领导下,设立秘书处和公关部、财务部、乡事联络部、文体部。共同处理和开拓会务工作。其组成由会长提名,经会长会议通过。
(七)理事会在会长的领导下研究和决定本会工作方针。本会的事务由正、副会长负责处理。
第五章 会议
(一)每年年底召开一次会员大会,其任务是:审议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,议决下年度的工作计划。如遇重大事件或有20%会员联名要求召开临时会员大会时,理事会可决定召开会员大会,但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各会员。
(二)每半年召开一次理事会。其任务是:总结理事会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和研究下半年的工作计划。议决的问题必须获得三分之二理事通过方为有效。
(三)每季度召开一次正、副会长会议,商讨本会的工作。视工作情况需要可由会长邀请名誉会长、顾问列席会议,共同研讨工作。
第六章 财务
(一)本会财务来源,主要包括会员会费、会员以及和本会有关的社会人士、乡亲赞助。
(二)创会会员、永久会员在入会时需一次性缴交100元会费,以后则免交会费,但可赞助。
(三)一般会员,每年缴交会费10元,每年三月一日至三十一日为交会费时间。凡连续两年不交会费者,作为自动退会,由秘书处报理事会批准除名。
(四)所有会费均存入本会的银行帐户,由财务部管理。超过100元以上的开支,需经会长和财务部长的签名批准方可支出。
第七章 附则
(一)本章程在执行中如发现有不完善之处,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经理事会讨论通过,可以进行修改补充。
(二)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公布执行。
(三)本章程的解释权,归加拿大湛江同乡联谊会理事会。